由于在泉州注册外资公司,首先在泉州注册区域的外经委员会处理许可证书,在注册证书上有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内容由中国审查机构认可,注册机构认可。通常,外资公司的经营行为应该在外资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但如果外资公司在实际经营中超出经营范围,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尽管1987年《民法通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在核准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但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删除了原第十一条中《公司应在核准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必须进行企业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批准的项目,必须依法批准。 ,第212条,如果公司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本法规定进行变更注册,公司注册机关命令限期注册的逾期未注册,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公司超过批准注册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经营活动的,公司注册机构认定为超过批准注册的经营范围,擅自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关于公司在超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的几个问题的说明(1)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对超经营范围的处罚几乎没有改变。公司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法规定进行变更注册的,公司注册机关命令限期注册的,逾期未注册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新《公司注册管理条例》实施后,与原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相比,超出经营范围的处罚区分是否涉及行政许可。 不涉及行政许可:公司注册事项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时,如果不按照本条例进行变更注册,公司注册机构命令限期注册的情况下,将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与行政许可有关的其中,变更经营范围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必须认可的项目无关,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取消营业执照。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注册管理法适用几个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商企业字[2006]81号),外资公司超过经营范围的处罚也需要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区分。-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公司超过允许注册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经营活动的,公司注册机构适用《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