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名称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2021-08-25 文章来源:顺鑫小编整理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处理;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处理。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下面和小编来了解一下企业名称争议的相关知识吧!

  泉州企业名称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泉州注册公司

  泉州市工商局有规定,要是企业因业务的需要,可在公司名称中将行政区的划置在字号之后、在组织形式之前。企业认缴注册达到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不用在其名称中标明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母公司的注册的资本要是达到3000万元,要是设有3个子公司,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总额已经达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在企业名称(泉州注册公司名称)中使用“集团”或“(集团)”字样。

  此外,泉州市工商局明确企业名称的争议解决的方式。企业因自己的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发生争议,可以向有关的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登记机关可以对不适宜企业名称,拥有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对于哪些拒不改正、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或者拒不进行纠正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企业名称的,登记机关可以直接在企业名称数据库中删除该名称,暂以企业为统一信用代码代替,并且会将该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进行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在泉州市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泉州)公示。

  企业名称争议的行政处理程序

  一、争议处理的原则

  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的原则或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二、争议处理程序

  (一)申请的提交

  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3、举证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争议事实及理由、请求事项等内容。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资格证明。

  (二)争议处理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按以下程序在6个月内作出处理:

  1、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

  2、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3、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4、依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相关处罚及救济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划拨罚没款。

  如果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采用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的不正当手段,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以依照前面的方式进行处罚。此外,如果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企业名称的注册的时候,需要用心的了解命名的规则,自己不理解的,可以找“顺鑫财务”这样的代办注册公司,来进行公司的注册,包括企业的核名,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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