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成立环节,通过财务介入,进行策略筹划来方便为了进行税收控制。你知道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如何通过纳税筹划来合理避税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VS无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所得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当减去成本、费用后所得的利润进行股东分红,此时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无限责任公司只需交纳个税(5%~35%超额累进税率),后成为合法收入。若规模较小的公司,当然选择后者较划算。
案例:李总打算成立公司,预计税前利润50万元。
方案A: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 股东分红个税:(50-12.5)*20%=7.5万
税负合计:12.5+7.5=20万元
方案B:成立个人独资公司
应交个税:50万*35%-1475=16.025万
这一对比~方案B比方案A节税3.975万元!因此成立个人独资公司更省钱。
二、成立子公司(独立法人)OR成立分公司(与总公司同一主体)
子公司是具有独立完整的独立纳税义务的;分公司没有法人,没有法人资格,则和总公司汇总纳税。那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好?
筹划一: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
A: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
案例:假设设立的是子公司总公司盈利30万,子公司亏损10万,需要纳税的金额为30万。(总公司纳税,子公司不纳税)
若设立分公司,亏损了10万,总公司盈利30万,则需要纳税的金额为30+(-10)=20万元。很显然,应选择建立分公司。
B: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因为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
筹划二: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A: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地区不同),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机构,仅享受其当地政策。
B: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筹划三: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
分支机构(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机构,无法独立进行利润分配;且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譬如产品质量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形象负面影响等),若是设立独立的子公司,自然没有这种担忧,可以将风险和法律责任降到最低。
筹划四: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一般纳税人VS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一:某商业企业2月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收入是10万元,采购商品成本是7万元,取得专票税款是1.19万元。
一般纳税人:(10-7)*0.17=0.51万
小规模纳税人:10*3%=0.3万
对比发现:显然选择小规模(简易方法征收)更优惠。
案例二:若该企业采购成本为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1.44万元
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应纳增值税=(10-8.5)*0.17=0.26
为小规模纳税人:仍为0.3万。
这样一算,因为成本增加,增值部分降低,变成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