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顺鑫财务了解,注册公司后,公司经营状况日益提升,这时公司往往会选择设立分公司来进一步拓展业务扩大公司规模。那么注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和总公司相同吗?分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以下就和顺鑫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一)、注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需与总公司一致吗
分公司必须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经营,可以不一致,但只能少,不能多。
(二)、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呢
一、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准备总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三、提供分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国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五、提供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则需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以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则提交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由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七、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许可证明;同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各项末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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