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在众多创业者中有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残疾人创业,在我们财务公司,也偶尔会有一些创业者问到残疾人创业的问题,比如耳朵、行动不便能否创业,我们的答复是只要是能完成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的人都可以创业,无论是什么残疾人都行。
也就是说,除了智力或者有部分精神病人的残疾人之外,任何地方残疾的只要是能承担法律责任,都可以去创业,国家并没有歧视残疾人创业,那么为什么唯独智力有问题的不能创业呢?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3)无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也就是说,如果这部分人不能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如果出了问题找不到承担责任的人,法律上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