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理解中,经常很多人会将公司资本与资产的概念混淆,也无法理清两者的关联性。两者虽然这有一字之差,但是其含义和所附带的权利和利益却是截然不同的。
公司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资本在公司存在及营运的整个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公司而言,它既是公司获取独立人格的必备要件,又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股东而言,它既是股东出资和享有相应权益的体现,又是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物质基础;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保障。
公司资产,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必须搞清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的关系公司资产是公司用以清偿自身债务的全部公司财产。公司资产不仅包括股东出资,还包括公司以承担债务为代价而获得的财产,以及公司在经营期间获得的其他收入。因此,公司资产的价值有时会大于股东出资。公司资产的权利主体是公司本身,公司在章程限定的范围之内为全体股东的利益而行使财产权利。前者是股东对企业的投资,可是是现金或者其他的资产,后者是企业可以合法控制的,可以给企业带来收益的生产要素。
这两者之间不同,但也存在必然的联系。
公司资产来源于公司资本。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费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其法也规定了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等。
这两者在某一方面其实也是可以画上等于号的。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中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公式可以看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说: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或者是:
公司净资产=公司资本
从上面的公式解析可以看出,公司资产的运营主体是受到资本的约束的。根据《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已发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在这条条款中,“资产收益”权包含了更多的财产性,而“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明显不属于财产性质的权利。也就是说,后者的运营要受制前者的约束。|(作者: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