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的大小和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说明即可。因此,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是股东自己的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度,除银行、保险等企业外,承诺认缴多少,什么时候支付多少,但承诺两年内不支付就违反承诺,不是失信吗?因此可以及时缴清或修改章程中的缴清期限。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越长越好,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的,所以有创业者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越长越好,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会向社会公布。
工商财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未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一直没有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当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可能会演变为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
1.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负债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为公司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另一方面用于保护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出发点当然好,但在实践中,代理公司往往提供注册资本。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义抽逃出资,本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为认缴资本制。
2.在认缴资本制的前提下,股东可以认可注册资本的数额,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如果到期不足额缴纳,工商部门会有调查机制。最重要的是,认缴资本后,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无法足额偿还到期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由于股东有出资义务,公司有使用资本的权利,此时公司有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债务变相转嫁。事实上,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不能。一般不能取出认缴资金。公司注册资本实收后,为公司财产。除非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或公司解散,否则不得撤回出资。撤销是抽逃出资或盗窃,应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工商财税、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格。工商财税。行政法规规定评估价格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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