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是什么?

2021-11-04 文章来源:顺鑫小编整理

  一、中外合资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是什么?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 减资后的厦门公司注册资本。

  2)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 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三、注意事项

  我国《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可以明确,你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你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

  1、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规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如果公司股东会行使减资权利,应作出减资决议,并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2、要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此减资后还必须经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3、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这也是公司必须履行的一项程序。《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告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进行变更登记。按照法律规定,你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资本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中外合资公司头疼注册资本的相关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注册资本的规划和认定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涉及到注册资本过错或者过少,都是可以办理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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