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哪些

2022-04-13 文章来源:顺鑫小编整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变更股东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有可能是内部股东转让了股权,也有可能是有新增加进来的股东,所以,公司要根据股东变更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但是变更股东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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