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企业换照工作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省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 无需重新换照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最后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前。期限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旧版营业执照将作废失效。
据悉,从9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兼具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等5本证照的功能。而按照改革内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适用范围为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工商执照与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旧照不设过渡期,可自愿申请换照。此外,改革前已实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并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重新换照。
全市还有两万多户企业尚未换照 工商提醒:尽早更换以免影响企业经营目前,距离截止换照日期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从换照进度上看,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全省已经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743235户,换照率81.52%,尚有16.85万户企业未换发新照。
“现在还持有旧版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尽早换新照,以免旧照作废后影响企业经营。”据市工商局审批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需要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填写营业执照换发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到原登记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换照手续。据其介绍,目前,全市换照率达85.93%,还有24879户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
据了解,企业在招投标、房产抵押、融资贷款等主要商业活动中,以及办理其他行政审批手续时,相关单位和商业合作对象都只认可新版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执照,继续使用旧版执照可能“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