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法人需要符合什么要求?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7-07-27 文章来源:顺鑫小编整理

  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一、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规定

  1、法定代表人是干什么的?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2、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没有盖章,合同有效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

  3、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仅有公司盖章,合同有效吗?

  有效。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可见,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公司盖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

  二、法人的任职资格

  1、哪些人可以当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法》,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是谁由公司章程规定。

  2、当法定代表人有年龄与学历要求吗?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说应当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完全正常。至于在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则没有要求。

  3、外国人可以当内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可以。我国法律对法定代表人无国籍要求,登记时只需提交公司的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4、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普通员工不行,如果员工同时也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5、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

  6、哪些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7、公务员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吗?

  不行。老《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虽然已经删去了该规定,但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据此,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一人能否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法定代表人。

  三、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1、什么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我只是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要是公司出了事,需要我承担法律责任吗?

  即使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从事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不对其处以刑罚。

  3、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或法律,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可以。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依照《公司法》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公司及股东均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以上就是对公司注册法人需要符合什么要求?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的介绍,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税务方面的资讯,可以到顺鑫财务官网进行了解。泉州顺鑫财务致力于公司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报税等有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团队,一流服务。深受广大客户的信任。咨询热线:187-5995-330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