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全国各地2019年高新技术高新企业申报結果的公示公告,大家相继反应2019年是个高新企业严查年,许多核查机制都比以往严格了许多,那么对於已经来临的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机制也会更为严格。
预估从2020年刚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审查将更进一步严格把控,其首要表现在:
1、事项产生時间以申请办理前3年为主
评定审查科技创新事项产生時间以申请办理前3年为主。高新企业申报高新企业当初申请办理或出让的专利、评定的产品研发机构、签署的产学研合作协议书等将不予采纳。需提早最少1年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高新技术企业要求近几年授权专利)
2、I、II类国家知识产权使用需谨慎
1)企业在申请办理系统申报时全自动与以往的国家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对比,对已使用的II类国家知识产权,要求企业做到勾选,如不选,系统会提示。
TIPS:重复使用的II类国家知识产权可申报,但不计入国家知识产权评论记分,但能够做为首要高新技术产品的支撑根据。
2)地市推荐后,系统会全自动监测是不是存有I类国家知识产权、II类国家知识产权另外很多家申请办理评定高新企业,若有,涉及企业将退回。另外高新企业申报数据信息导入到国家系统,如发觉与外省企业重复使用I类II类国家知识产权,省系统将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3)II类国家知识产权只能够使用1次,相同国家知识产权有很多家权属人只能够一家使用,不可以很多家使用。
4)拥有I类国家知识产权的企业,属高新技术产品的首要支撑,评定审查借助后,其有效期内,不可以出让别的企业!不然本年度将按首要高新技术产品不合格处置,取消高新企业资格。
3、研究开发设计花费必需“三表保持一致”
企业研究开发设计花费必需“三表保持一致”。即企业本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产品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支出数据信息要求保持一致,往年借助出示《研发支出数据信息不保持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同。尽管未全省刚开始推广,但很有可能是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趋向,想在2020年申请办理高新认定的企业,要抓紧时间尽早做到提前准备工作。提早做好培养,专利不可以再临时抱佛脚,必需要提早1年做好充分的准备;财务这方面针对研发支出的要求也将会更为严格,不会再是出示有关证明能够解决相应问题,必需保持”三表保持一致“原则。
4、研发支出归集须合理性
企业必需规避下边这些有关费用明细項目的支出额度占比的合理性与产品研发主题活动关联性首要存在的问题:
1)各項目明细每年的额度保持一致;
2)每个項目明细没有数据信息;
3)項目的个数不足以支撑研发支出的总额,导致每个产品研发項目的花费过大;
4)研发支出出現了产品研发期间以外归集的研发支出;
5)人员费过大或过小,与产品研发人员数目和产品研发期间的平均后不合理,又无合理性解释的;
6)直接投入绝对额度和占比过高,与产品研发項目内容不匹配,产品研发投入后材料的去向存有疑问;
7)折旧费用占企业总折旧费占比过高,存有研发支出占用生产成本嫌疑,另本应资本化的设备全额进到了研发支出;
8)授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设计花费列支了有关的与销售数目挂钩的技术支持费,无合理性解释。
9)其他费用列支了与产品研发内容不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产品宣传费或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