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保险代理泉州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1-08-27 文章来源:顺鑫小编整理

  现在人们的投资意识和危机意识越来越高,很多人都会买保险来进行投资。所以很多的保险代理公司应运而生。你对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条件了解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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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代理机构可以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合伙企业;

  (二)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设立申请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许可证中载明。 第八条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本规定的最低金额;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四)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在2人以上;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固定的、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至少取得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第九条保险代理机构以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应当为实收资本。

  第十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代理机构的发起人、股东或者合伙人。 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代理机构的,应当告知所在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申请事宜。

  第十三条申请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二)《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

  (三)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四)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保险代理机构自然人股东简历表》,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投资状况说明》;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等;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八)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等;

  (九)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

  (十)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一)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十二)住所证明文件;

  (十三)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

  (十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中国保监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可以召集投资人进行投资风险提示,就申请设立事宜进行谈话,询问、了解拟设机构的市场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计划、内控制度建设等有关事项。

  相信在小编的介绍下,大家对于注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此还不清楚或者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公司的相关信息,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或者致电我们的专业人士为你免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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